
一、確定訂約者之身分
務必請房東出示身份證明、房屋所有權狀、房屋稅單或登記謄本,以確定房東真實身份,是屋主或二房東(若是二房東,應請其出示原與房東所訂之契約書,瞭解到底有無可轉租他人的規定,並注意二房東與大房東間的租約何時到期,若大房東與二房東租約即將到期,最好直接與大房東訂約,並將押租金交付給大房東)。
二、租約期限與租金收付
簽約時須與房東確實確定租金多少、何時繳納、租約期限有多長、租期、租金與租金調幅、是否給付押金、金額多少、何時返還、相關稅費、管理費、水電
瓦斯費之使用與修繕費用的歸屬。
若有違約或提前解約之狀況,是否有違約金產生,違約金部分法律並無規定,房客在租期中退租通常須支付1個月租金的違約金,但若在簽約時有約定,則以約定為準。
三、租賃設備之使用與修繕處理
房東與您對於修繕之責任區分與明訂項目時,須明列房東提供哪些傢俱及設備,其使用現況如何,對於狀況不佳的設備,最好可以拍照存證,以免未來責任釐清時,苦無證據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項
確定房東有無要求特殊限制,例如是否可炊膳?養寵物?帶異性入內或過夜等。
您是否可轉租他人?或尋找室友共同分擔房租?
契約書內容中若有更改處,雙方要加蓋印章或共同簽名,以防止未來發生糾紛情事。
簽約完畢,雙方各執一份契約書存留。
每月或每學期繳納租金時,應請房東簽收,以證明該月份租金繳納完畢。